应用统计硕士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5-6-10 13:08:34

应用统计硕士    0252

一、培养目标

为政府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咨询和研究机构培养高级应用统计专门人才。通过两年的学习,应使学生达到如下培养目标:

1. 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2. 掌握统计学基本理论;

3. 系统掌握数据采集、整理、分析、预测的基本技能;

4. 具备熟练应用统计软件处理和分析数据的能力;

5. 能够独立完成对实际问题的统计分析并撰写规范的统计分析报告;

6. 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应用统计硕士学制为2年,原则上全日制应用统计硕士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不超过3年,全日制委托培养应用统计硕士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不超过4学年。

三、主要研究方向

1. 生物医学统计

2. 精算统计

3. 数量金融

4. 质量管理统计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应用统计硕士课程学习的基本学分要求为38学分)

模块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基础知识

模块

5120361001

自然辩证法概论

16

1

1

必修≥

8学分

51203610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1

5120181002

硕士研究生英语

64

2

1

5120061001

应用统计学

54

3

1

专业知识

模块

5120062001

实用回归分析

36

2

1

必修≥

15学分

5120062002

多元统计分析

54

3

1

5120062003

抽样技术与统计调查

54

3

1

5120062004

计量经济学

54

3

1

5120062005

应用随机过程

54

3

2

5120062006

试验设计

54

3

2

5120062007

时间序列分析

54

3

2

5120062008

应用非参数统计

36

2

2

工程知识

模块

5120063001

生物统计概论

48

3

2

必修≥

7学分

5120063002

可靠性统计与工程

32

2

1

5120063003

保险与精算

32

2

2

5120063004

金融统计

32

2

2

5120063005

现代管理统计

32

2

2

5120063006

风险管理

32

2

2

5120063007

金融工程

32

2

2

5120063008

统计软件

32

2

2

综合素养

模块

5120367001

工程伦理案例分析

16

1

2

选修≥

4学分

5120067001

六西格玛管理

32

2

2

5120117002

生产作业管理

16

1

1

5120117001

统计分析方法

16

1

1

5120117003

财务报表及其分析

16

1

1

5122017001

科技文献检索

16

1

2

5120257002

知识产权与法规

16

1

2

5120187001

第二外国语日语

64

2

2

5120187003

第二外国语法语

64

2

2

5120187004

第二外国语俄语

64

2

2

5120004000

学术交流(听学术报告16次,公开作学术报告1次)

 

1

1-4

实践训练

模块

5120005001

在企业或产学研基地实践0.5

 

4

3-4

必修≥

4学分

五、学位论文工作的安排

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产品研发、工程设计、规划设计、案例分析、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学位论文要能够反映出作者对相应工程领域基础理论以及系统知识的掌握程度,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1. 学位论文选题应与实际问题、实际数据和实际案例紧密结合。

2.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在第二学期末进行。从第三学期起进入论文研究、写作阶段,共两个学期。中期考核在第三学期末进行。

3. 学位论文须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须立论正确,反映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设计内容符合国家标准。论文要具备相应的学术水平和足够的工作量,一般不少于3万字。

六、在学期间成果要求

要求硕士研究生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应按照正式出版的统计或数学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的要求,完成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原稿1篇,完成的论文原稿连同硕士学位论文一起送审(已经发表的,提交抽印本;有采用通知的,可附加采用通知;完成投稿的,可附加编辑部收稿通知)。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工业大学。

如果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满足学校规定的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但满足毕业条件,允许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规定期限内(毕业后一年)满足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后,由本人再申请学位。

七、其他说明

实践训练要求及考核标准如下:

1. 实习单位须经校内导师同意。

2. 实习前须在校内导师指导下制订实践计划方案(3000字以上)

3. 实习单位为实习的研究生配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中等专业技术人员作指导教师,实习期半年(至少16周以上)。实习安排在第34学期期间,并按预先制订的实践计划方案逐步完成。

4. 实习结束,研究生提交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实践总结报告,由指导该环节的指导人(可以是校内外导师、也可以是实践部门的专家)对实践总结报告作评定。

5. 两位导师根据研究生的实习表现和实践总结报告的评定,认定研究生实践训练是否通过。

本方案自2012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