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5-6-10 13:08:34

建筑学硕士    0851

一、培养目标

建筑学专业硕士专业学位是培养具有创造潜力和较强实现能力的建筑设计和管理部门高层次的专业人才。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建筑学硕士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2.5-3年,原则上全日制建筑学硕士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4学年,全日制委托培养建筑学硕士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5学年。

三、主要研究方向

1. 大都市建筑及其环境设计

2. 历史建筑及其环境保护与更新设计

3. 居住建筑设计

4. 建筑与城市绿色环境技术

5. 城市设计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建筑学硕士课程学习的基本学分要求为32学分)

模块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基础知识

模块

5120361001

自然辩证法概论

16

1

1

必修

8学分

51203610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1

5120181002

硕士研究生英语

64

2

1

5120122002

现代建筑理论

32

2

1

5120121001

建筑综合实验体验

16

1

1

 

 

 

 

 

 

专业知识

模块

 

 

 

 

 

 

 

 

 

专业知识

模块

 

 

 

 

5120126001

建筑行为心理学

32

2

2

 

 

 

 

 

 

必修≥

8学分

 

 

 

 

 

 

 

 

 

 

必修≥

8学分

 

 

 

5120126002

高层建筑设计理论与方法

16

1

1

5120126003

现代建筑评论

16

1

1

5120126004

建筑策划

32

2

2

5120126005

建筑室内设计概论

32

2

1

5120126006

东方建筑

16

1

2

5120126007

古城保护与城市更新

16

1

1

5120126008

传统民居与地区建筑

16

1

1

5120126009

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

16

1

1

5120126010

建筑文化

16

1

1

5120126011

现代居住建筑与居住区规划的理论与实践

16

1

1

5120126012

小城镇发展与规划

16

1

1

5120126013

住居学理论研究

16

1

2

5120126014

住房与城市更新

16

1

2

5120126015

建筑技术与建筑设计

32

2

2

5120126016

建筑节能

16

1

1

5120126017

剧场设计与舞台技术

16

1

1

5120126018

景观照明设计方法与理论

32

2

1

5120126019

建筑声环境学

32

2

2

5120126020

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

32

2

2

5120126021

园林景观设计概论

16

1

2

5120126022

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

16

1

1

工程知识

模块

5120122001

建筑设计方法研究

32

2

1

必修≥

6学分

5120122003

绿色建筑技术

32

2

1

5120124001

建筑专题设计(设计竞赛)

16

1

1

5120124002

建筑综合设计

16

1

2

 

 

 

 

 

综合素养

模块

 

 

 

 

 

5120367001

工程伦理案例分析

16

1

2

 

 

 

 

 

 

选修≥

4学分

 

 

 

 

 

5120067001

六西格玛管理

32

2

2

5120117002

生产作业管理

16

1

1

5120117001

统计分析方法

16

1

1

5120117003

财务报表及其分析

16

1

1

5122017001

科技文献检索

16

1

2

5120257002

知识产权与法规

16

1

2

5120187001

第二外国语日语

64

2

2

5120187003

第二外国语法语

64

2

2

5120187004

第二外国语俄语

64

2

2

5120126026

艺术欣赏

32

2

1

5120126024

城市与建筑环境研究方法

32

2

1

5120126027

城市公共艺术

16

1

1

5120126023

计算机辅助设计

16

1

1

5120126028

建筑美学

16

1

1

5120126025

建筑画快速表现技法

32

2

1

5120004000

学术交流(听学术报告16次,公开作学术报告1次)

 

1

1-6

实践训练

模块

5120005001

校内实践训练0.5

 

2

3-5

必修≥

6学分

5120005002

在企业或产学研基地实践0.5

 

4

五、学位论文工作的安排

1.开题环节

开题时间一般于第三学期11-12月上旬进行。文献阅读量应大于40篇(中文30篇,英文10篇),进行相关领域工程项目的调研不少于10项。开题报告字数应在5000字以上,开题报告会评审委员会应由3-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为校内专家,至少有一名设计院或管理部门专家。开题报告会秘书应由校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担任。

2.中期检查环节

中期检查时间一般于第五学期9-10月进行。中期报告会专家须具有本专业副高级职称(或以上),包括学生本人导师在内不少于3人,另请中期报告会秘书1人(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毕业成果审阅环节

研究生一般于第六学期315之前按要求独立完成毕业成果,经导师审阅后约请校内外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盲审(一名为校内专家,一名为校外工程领域专家)。

4.论文答辩环节

第六学期430-6月5之间进行研究生论文答辩(具体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答辩委员会应由 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学位论文作者的导师不参与答辩),其中至少有一名企业工程类专家。答辩秘书应由校内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担任。

如果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满足学校规定的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但满足毕业条件,允许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规定期限内(毕业后一年)满足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后,由本人再申请学位。

六、在学期间取得成果的基本要求

1.学习成果

研究生在校期间须完成1项实际工程设计方案。来源包括社会委托的实际工程,或与企业合作完成的实际工程。此外,须参加1项导师指定的高水平设计竞赛。

以第一作者(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可视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不含会议论文),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工业大学。

凡申报优秀论文者必须以第一作者(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可视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文章,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工业大学。

2.毕业成果

独立完成的一项项目实践设计成果(建筑面积规模为5000平方米以上,并具有可实施性)与一篇针对实际工程问题的论文相结合的形式(一般不少于25000字)。

七、其他说明

实践训练认定要求:

1. 校内专业实践训练

参加导师设计实践,需提供实践成果,记2学分。

2. 企业工程实践训练

参加导师与企业共同设计实践,时长1学期(具体时间由导师确定),需提供实践成果,设计院考核并盖章,导师审阅签字,考核合格计4学分。

本方案自2012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