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工程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5-6-10 13:08:41

集成电路工程    085209

一、培养目标

本领域培养集成电路设计与应用和集成电路制造、测试、封装、材料与设备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所培养的工程硕士要求具备本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以及管理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掌握解决集成电路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解决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等方面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工程硕士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5-3年,原则上全日制工程硕士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4学年,全日制委托培养工程硕士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5学年。

三、主要研究方向

1. 集成电路设计

2. 集成电路制备工艺及相关技术研究

3. 微电子器件检测与可靠性评价技术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工程硕士课程学习的基本学分要求为32学分)

模块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基础知识模块

5120361001

自然辩证法概论

16

1

1

必修≥

8学分

51203610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1

5120181002

硕士研究生英语

64

2

1

5120062101

数值分析

54

3

2

专业知识模块

5120022001

数字集成电路设计

32

2

1

必修≥

8学分

5120022002

模拟集成电路设计

32

2

2

5120022003

嵌入式系统概论

32

2

2

5120022004

VLSI EDA

32

2

1

5120022005

半导体器件设计

32

2

1

工程知识

模块

5120023001

专用集成电路(ASIC)设计

32

2

1

必修≥

4学分

5120023002

片上系统(SOC)设计实训

32

2

2

5120023003

功率器件仿真与测试

32

2

1

5120023005

集成电路与Verilog语言

32

2

1

 

 

综合素养

模块

 

 

 

 

综合素养

模块

 

 

5120367001

工程伦理案例分析

16

1

2

 

 

选修≥

6学分

 

 

 

 

选修≥

6学分

 

 

5120067001

六西格玛管理

32

2

2

5120117002

生产作业管理

16

1

1

5120117001

统计分析方法

16

1

1

5120117003

财务报表及其分析

16

1

1

5122017001

科技文献检索

16

1

2

5120257002

知识产权与法规

16

1

2

5120187001

第二外国语日语

64

2

2

5120187003

第二外国语法语

64

2

2

5120187004

第二外国语俄语

64

2

2

5120004000

学术交流(听学术报告16次,公开作学术报告1次)

 

1

1-6

实践训练

模块

5120005000

校内实践训练

0.5

2

3-5

必修≥

6学分

5120005001

在企业或产学研基地实践

0.5

4

5120005002

在企业或产学研基地实践

1

6

五、学位论文工作的安排

1.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的选题需来源于实际生产企业,或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注重解决本领域实际问题。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技术难度,能体现工程硕士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原理、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选题可以是一个完整的集成电路工程项目,可以是工程技术专题,也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集成电路与系统芯片新应用产品研制与开发。学位论文应包括:课题意义的说明、国内外动态、设计方案的比较与评估、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途径、本人在课题中所做的工作、理论分析、设计计算书、测试装置和测试手段、计算程序、试验数据处理、必要的图纸、图表曲线与结论、结果的技术和经济效果分析、所引用的参考文献等,与他人合作或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明确指出本人所做的工作。

2.论文开题和进行

研究生在做论文前必须进行开题报告,在开题报告中递交完整的论文研究计划书(含选题的目的意义和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拟解决的关键问题、研究计划和进度、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前期工作的准备或基础,以及参考文献资料等)

3.论文撰写

研究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应定期向导师或导师组成员报告撰写进度,探讨和解决可能存在或出现的问题,直至学位论文定稿。

论文指导可以实行双导师制,选题、开题、答辩均需校、企导师共同参与并签署书面意见。

六、在学期间取得成果的基本要求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完成下列成果之一:

1.研究生可以申报专利或科研获奖作为成果要求,相关的类型要求见补充说明;

2.完成一篇规范的相关学术或技术论文(公开发表或有正式接受函);

补充说明:

1) 申请1项国家发明专利并通过专利局初审(排名第一,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获得1项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排名第一,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奖励(前3名,或人数超过6名的前1/2排名)相当于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

2) “发表”包括论文已取得正式录用通知的情况。“第一作者”包括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情况。

3) 本要求为本学科的基本要求,鼓励和支持各研究方向和各位导师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和执行更高的要求。

4)在学期间取得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工业大学。

七、其它说明

1. 如果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满足本学科规定的在学期间研究成果取得的基本要求,但满足毕业条件,允许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规定期限内(毕业后一年)满足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后,由本人再申请学位。导师不能进入答辩委员会。

2. 实践训练模块说明:

校内实践训练可以是导师与企业的横向课题,或有明确实际应用和生产背景的新产品开发;鼓励学生全程参与导师和校外企业或产学研基地的合作课题。

本方案自2012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