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通信工程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5-6-10 13:08:42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08

一、培养目标

本工程领域的培养目标是针对企事业单位对电子与通信工程技术人才的需要,培养高层次、实用型、复合型,从事电子设备、通信技术和信息处理系统的研究、设计、应用和开发的高层次应用型技术人才,具体培养目标是要求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通过学习达到:

1. 掌握坚实深厚的现代电子与通信技术基础知识和宽广的电子与通信工程的专业知识;

2. 具有独立担负现代电子与通信工程研究和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并在研究中取得有意义的成果;

3.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和工程项目组织管理能力。

4. 能用一门外国语熟练阅读专业文献资料。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工程硕士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5-3年,原则上全日制工程硕士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4学年,全日制委托培养工程硕士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5学年。

三、主要研究方向

1.信号与信息处理及其应用技术

2.图像处理与模式识别技术

3.多媒体通信技术

4.无线通信技术

5.嵌入式系统技术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工程硕士课程学习的基本学分要求为32学分)

模块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基础知识

模块

5120361001

 自然辩证法概论

16

1

1

必修≥

8学分

51203610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

 实践研究

32

2

1

5120181002

 硕士研究生英语

64

2

1

5120062101

 数值分析

54

3

2

5120062100

 数学模型

54

3

1

5120062102

 数理统计与随机过程

54

3

1

 

 

 

专业知识

模块

 

 

 

5120022007

 射频电路设计

32

2

1

 

 

必修≥

8学分

 

 

5120022008

 DSP技术与应用

32

2

1

5120022009

 FPGA通信系统设计

32

2

1

5120022010

 ARM系统设计与实践

32

2

1

5120022011

 网络编程与实践

32

2

1

5120022012

 通信仿真技术

32

2

1

工程知识

模块

5120023006

 图像工程

32

2

1

必修≥

4学分

5120023007

 多媒体数据通信技术

32

2

1

5120023008

 光电信息处理技术(英文)

32

2

1

5120023009

 嵌入式操作系统

32

2

1

5120023010

 数字通信

32

2

1

5120023011

 语音信号处理

32

2

1

5120023012

 移动多媒体技术基础

32

2

1

5120023013

 计算机视觉导航

32

2

1

5120023014

 技术前沿

16

1

1

综合素养

模块

5120367001

 工程伦理案例分析

16

1

2

5120067001

 六西格玛管理

32

2

2

选修≥

6学分

5120117001

 统计分析方法

16

1

1

5120117003

 财务报表及其分析

16

1

1

5122017001

 科技文献检索

16

1

2

5120257002

 知识产权与法规

16

1

2

5120187001

 第二外国语日语

64

2

2

5120187003

 第二外国语法语

64

2

2

5120187004

 第二外国语俄语

64

2

2

5122017001

 科技文献检索

16

1

1

5120004000

 学术交流(听学术报告16

 次,公开作学术报告1次)

 

1

1-6

实践训练

模块

5120005000

 校内实践训练0.5

 

2

3-5

必修≥

6学分

5110005001

 在企业或产学研基地实践

 0.5

 

4

5110005002

 在企业或产学研基地实践 

 1

 

6

五、学位论文工作的安排

1. 论文选题与开题

1)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实际工程项目策划、实际电路系统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可以是技术攻关研究专题,可以是新设备、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选题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2) 论文开题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三学期末之前,研究生应按论文工作计划规定的时间,在文献阅读、调研的基础上递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所选课题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动向、课题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工作进度计划、预期成果和可达到的水平、存在的问题等。

开题报告应在学科部组织召开的会议上进行,并由导师、学科部有关的其他成员对该生的论文开题公开评议,写出评语。具体要求参见《北京工业大学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要求》。

2. 中期检查环节

论文工作中期报告一般在第四个学期末或第五个学期初进行,内容包括课题研究计划、课题完成情况、已完成工作介绍、已取得的成果(包括发表论文、申报专利等)情况、论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中期报告应在相应学科部召开的会议上进行,并由导师、学科部有关的其他成员对该生的论文中期报告公开评议,写出评语。

3. 学位论文标准

学位论文的形式主要包含三种形式:

产品研发:指源于生产实际的新产品研发、关键部件研发、或对国内外先进产品的引进消化再研发(含软、硬件产品开发)

工程设计:指综合运用工程理论、科学方法、专业与技术手段等,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工程项目、大型设备、装备等问题从事设计。

应用研究:源于工程实际问题,或有明确工程应用背景,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开展应用性研究。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

论文须具备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形式和基本要求,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足够的工作量。论文一般应在3万字左右。具体要求参见《北京工业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4. 论文答辩环节

(1) 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审核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审核其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审核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学位论文应有 2位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 3-5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 2/3的成员不是学位论文作者的导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应有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5. 学位审批环节

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北京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六、在学期间取得成果的基本要求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完成下列成果之一:

1. 研究生可以申报专利或科研获奖作为成果要求,相关的类型要求见补充说明;

2. 完成一篇规范的相关学术或技术论文(公开发表或有正式接受函);

补充说明:

1) 申请1项国家发明专利并通过专利局初审(排名第一,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获得1项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排名第一,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奖励(前三名,或人数超过6名的前1/2排名)相当于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

2) “发表”包括论文已取得正式录用通知的情况。“第一作者”包括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情况。

3) 本要求为本学科的基本要求,鼓励和支持各研究方向和各位导师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和执行更高的要求。

4)在学期间取得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工业大学。

七、其它说明

1. 如果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满足本学科规定的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但满足毕业条件,允许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规定期限内(毕业后一年)满足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后,由本人再申请学位。导师不能进入答辩委员会。

2. 工程实践训练(共6学分)由校内实践训练(2学分)和产学研基地和企业的工程实践训练(4学分)两部分组成,考核工作在第三学期末完成。

校内实践训练第2学期在校内工程实训平台完成,学科部指定指导教师指导训练内容,学时不少于40学时,完成训练内容并撰写报告,由指导教师给出成绩。

产学研基地和企业的工程实践训练必须在校外完成,到产学研基地或企业累计不少于0.5学年,在第3学期进行,围绕企业实际课题,突出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实践结束后要提交实践报告。由产学研基地或企业提供的校外指导教师、校内导师和学科部领导小组共同组成审定小组评定出成绩。

本方案自2012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