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6-9 10:47:41

为做好我校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公派研究生选拔工作,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2012年)》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派工作原则

以服务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为宗旨,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需要,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靠学院、学科及导师多方面力量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和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方式组织实施选拔和派出工作。

二、选派要求及标准

(一)项目及学科要求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留学期限:6-24个月,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

(三)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四)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特别是为我校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4、 申请时应为我校在读全日制优秀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的学生须已取得博士学籍)。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5、 外语水平符合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 申请通过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派出渠道

建议并鼓励申请人充分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详见留学基金委网站“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申请人可按项目要求先期自行向外方院校有关部门直接提出申请,联系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时请注明申请的是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该校的签约项目。申请人可同时充分依托导师或学科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合作渠道联系接收单位。获取外方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后再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四、工作进度安排

1、 即日起,启动2012年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的推荐工作,各院(所)根据项目任务并结合学科发展需要,布置遴选、推荐工作。

2、 20121月-20122月,各学院、导师组织学生联系国外院校。项目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查看项目申请详细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准备项目申请材料。(联系国外院校时可利用教育部/留学金委与/科研机构合作项目,详见留学基金委网站)

3、 20122月下旬,各学院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选拔出各学院推荐人选。2012225日前,各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申报人员初选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2012228日前,研究生院汇总申报人员初选材料。

4、 201231-39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附件3)向学院提交项目申请材料,学院审查后分别上报研究生院(见附件4)。

5、 2012310-320日,研究生院审核网上信息及书面申请材料,召开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推荐名单,公布推荐名单并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留学基金委。

6、 20124-5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7、 20127月起: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五、派出和管理

1、 学校职能部门、学院(所)、导师共同构筑多层次、全方位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具体如下:

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学生的选拔工作及学生国内学业、学籍管理等。

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学生的派出手续,负责与接收公派研究生有关的国外校际交流院校的联系和协调工作,与学院、导师共同负责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相关工作的协调,与研究生院共同负责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各学院负责协助学生联系国外院校、导师,组织所在学院学生的选拔工作。

导师负责协助学生联系国外院校及导师,以及与国外导师对联合培博士研究生制定联合培养研修计划。

2、 关于公派研究生的选拔与派出、国外管理与联系、回国与服务、违约追偿以及评估等事宜,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和参照《北京工业大学关于在校生出国留学的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六、其它

有关详情均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中进行公布,请申请人仔细查看该专栏信息,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宋淼 67392380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二教324

附件:

1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初选材料清单(225日前提交)

2、北京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申请表

3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清单及有关说明-国内学生类

4XXX学院2012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5、研究生申请出国留学在读证明模板

6、研究生出国留学推迟答辩、毕业证明模版

7、北京工业大学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者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参考表格)